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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司法
破獲謝○男為首之「ATM」詐欺集團案
2011年11月28日

破獲謝○男為首之「ATM」詐欺集團案 
 查獲時間:民國100年11月17日上午00時00分 
 查獲地點:台中市西屯區逢甲路 
 查獲嫌犯: 
 (一) 謝○男(男、27歲)車手  
 (二) 王○淋(男、27歲)車手 
 查獲贓證物:金融卡16張、金融存摺5本、行動電話手機5支、匯款收據影本、SIM卡各一批及現金新臺幣12萬900元。 
 查獲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六隊二組)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嫌犯謝○男、王○淋等人自100年8月起共組詐欺集團車手,配合大陸詐欺集團成員,利用上網購物之民眾,以電話謊稱客服人員,向網購客戶謊稱因付款方式設定錯誤,需至ATM將分期付款設定解除更正,被害人接獲竄改成郵局及客服人員來話,被歹徒以電話引導前往操作ATM詐欺,後由謝嫌等人分別至不特定點ATM提領贓款,經查發現被害人超過50人以上被以同樣手法詐騙,損失金額已達新臺幣數百萬元。 
 案經本局偵六隊二組(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處,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署指揮偵辦。 
 案經專案小組長期偵辦,發現嫌犯從南到北提領詐欺款項,以乘坐計程車為交通工具,投宿汽車旅館,居無定所,逃避警方查緝,於昨(15)日下午14時許嫌犯又在超商ATM提領贓款時,警方當場逮捕車手謝○男、王○淋等二人起獲金融卡16張、金融存摺5本、行動電話手機5支、匯款收據影本、SIM卡各一批及現金新臺幣12萬900元等證物,經查交易明細單又發現有13名被害人遭詐騙報案紀錄,案經警詢後依詐欺罪嫌,將謝嫌等二人解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交檢察官複訊。 
 警方呼籲民眾於上網購物時,選擇信譽良好的購物網站上網,且要詳加查證網站的真實性,防止個人購物資料外洩,付款方式亦應詳加確認,才不會讓歹徒有機可乘,如遇有疑似詐騙情事,可以向自己所屬的銀行單位先進行查證確認,或與身旁友人、同事或同學討論分享案情內容,並立即撥打165反詐欺專線由警察專業人員協助查證,千萬不要貿然去操作ATM或匯款,以免遭詐騙,讓歹徒有機可乘。 
 偵查佐 徐俊豪 關心您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反詐騙三步驟-冷靜、查證、報警 
 反詐騙專線:165、110 或 0800018110 
 婦幼專線113 
 中壢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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