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淑華 主持 中興新村
文化 景觀 協調會
維護保存眷舍民眾
鄉親住戶居住權益
記者 葉宜明 / 報導
南投中興新村眷舍居住權及文化景觀保存,對立委許淑華來說,一直以來都是重點議題,擔任立委以來,多次質詢過賴清德、蘇貞昌院長,要求重視中興新村的文化發展與保存,並妥善安置居住於此的民眾,讓鄉親保有適足居住權。
日前許淑華委員在立法院針對「中興新村眷舍管理、適足居住權暨文化景觀保存」召開會議,會中陳情人提出「以租代護保存中興文化景觀」訴求,在充分發言後,當場做了幾點結論,請國發會、審計部及各權責機關支持。
首先,立委許淑華已提出「眷村文化保存及發展條例」條文草案,主要將中興新村納入「眷村」定義,取得法律上的地位,在條文中也明確規定,中興新村的(眷村)文化資產保護與發展可以排除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的適用,用「以租代護」的模式,來保存中興新村文化景觀。
其次,拜託要求各眷舍管理機關,許淑華委員所提的「眷村文化保存及發展條例」條文草案,在立法院審查期間,能夠給予住戶緩衝期,暫緩催繳或提出訴訟,讓中興新村保有最原始的特色,最後,強調中興新村整體活化發展規劃,應納入「活的文化保存」政策,讓 真實性、系統性、整體性保存期溫度、歷史脈絡價值及文化景觀,創造多贏局面,開啟南投多元發展。
立委許淑華表示,感謝本次出席的陳情人代表、以及張嘉哲議員在整個過程中積極協助建立溝通橋樑,也感謝主管機關,有一份濃厚的同理心來看待中興新村的困境,期待在未來能夠更上一層樓為南投鄉親服務時,定會依照相關法規授予的權限,與當地的南投市公所齊心合作,促進中興新村的文化資產保存與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