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昨火速公布!
高虹安停職 不發半薪
記者 吳佩芳 / 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遭一審判7年4個月,對此,內政部昨(27日)天宣布,為貫徹政府廉能政治決心,已發函通知新竹市政府,高虹安於停職期間不發給薪給。高虹安表示,原本就規畫將這半薪捐出,做為新竹市急難救助使用,也尊重內政部的決定。
民主進步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日前質疑,高虹安雖遭停職,但仍領有半薪,對此,內政部昨天火速表示,不核給半薪;內政部強調,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期間得否發給半俸,是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由具有行政監督權限的上級機關,審酌當事人事實情況是否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及涉違法失職程度等,裁量得否發給半數俸額的決定,而縣(市)長則是由內政部裁量。
內政部指出,考量高虹安是涉《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汙,建立廉能政治決心,因此決定不核給半數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