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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要聞
地政局長林學堅強調,桃縣府依據中央政策及相關規定辦理河川區土地徵收絕無刻意調降強徵情事
2011年12月10日

桃園縣府地政局長林學堅昨天(9日)下午強調,桃園縣政府完全依循中央的政策指示及相關法令規定,依法辦理河川區土地徵收,絕無外界質疑的為強徵南崁溪與老街溪河川區部分用地而刻意調降地價情事。 
  
 另外,水務局長李戎威則指出,縣府將於明年起依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的地價,辦理徵收南崁溪所需要的堤防預定線用地,以進行南崁溪的相關整治與水質改善工程。 
  
 林學堅局長指出,部分人士質疑桃園縣政府為了辦理「老街溪、南崁溪等河川區整治工程」徵收河川土地,而刻意調調地價說法,完全是外界誤解所致。林學堅強調,老街溪、南崁溪的地價評定完全合法。 
  
 林學堅表示,民國93年前,全國的河川區並無單獨劃出河川地價區段,河川區地價是依附在毗鄰的商業區、住宅區、農業區或工業區的地價。但民國93年,內政即發現全國各縣市的河川地價不合理,即函示各縣市要確實針對河川區受益狀況來合理的劃出一個地價區段,來反應合理的地價水準。 
  
 他指出,河川區的土地,受到水利法第78條、第78-1條的嚴格管制禁止建築任何房屋及構造物,連種植高莖植物或飼養牲畜都需要經過許可,絕不可與周遭的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或農業區比擬。 
  
 林學堅表示,河川區是為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因此,河川地的地價,需要送由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全議公正的評定,而該評議委員會完全由專業人士組成,且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人干擾。另外,他說,全國各縣的河川地地價評定過程與標準,大致下都屬一致。 
  
  至於南崁溪整治部分,李戎威表示,將從明年度起,開始以用地徵收的方式,把需要的堤防預定線用地徵收起來,然後積極進行堤防的整治、道路的興建、自行車整建和河川水質改善等工程,預計民國102年之前,將會有明顯的改變。而有關用地徵收的價款,雖仍有些爭議,但會依據地政局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的結果,依法辦理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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