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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不肅貪,眷村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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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國軍眷村整建為政府德政,但這份美意卻被少數不肖政客及將領毀了‧‧‧
吾等成立「國軍眷村協進會」,就是要監督政府依法行政並行公義之事,但幾年下來,軍(司)法是有法不依,有証不辨,更有甚者;部份檢、調人員竟在本案中知法玩法,執法犯法...幾成無政府狀態,現在他們竟以偵而不結方式包庇本案!
我們除要求國防部政三徹查本案外,並希望國防部成立「眷村整建舞弊特別調查委員會」,並由社會公正人士,民意代表及眷村代表參與,共同處理本案...以瞭解真相,並確保官兵權益。
僅以此函致各政黨、民意機關請推薦熱心人士共襄此事,本會將銘謝在心,並在下次選舉時予以熱烈支持!
謹祝 安
國軍眷村協進會 敬上
(台內祉字第0910005884號)
祕書長 鄒筑生上 0503
詳情:反骨狗窩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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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在該案中可以發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71─76年間國防部、內政部、省政府、台北市政府、空軍總部等涉嫌人員為了得到不當利益,不惜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0生先名義策劃了該案,他們在72年時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在「萬里鄉」召開非法會議,以合法之原眷戶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原本整建完的舖面尚須標售,錢要彌補原眷戶自備款的不足,故受害眷戶可能幾達萬戶。
本案爆發後,軍方、市府、省府除串供外,也互推責任,市府政風處發現案情重大,曾17次呈報舞弊情資給調查局,而軍事最高檢察署也發文,要求軍高檢徹查軍方所分得的48戶舖面下落,但迄今沒結果。
行政院也多次行文要求國防部、法務部查是誰偽造了這些公文,但軍、司法廿年來互推責任,誰都不辦。
92年,軍法將責任推到在90年於台中吊死的空軍少校紀亦文身上,手法與軍購弊案中尹清楓命案如出一轍:
(1、)李、郝均為重要關係人。
(2、)做案手法均為政策急轉彎(韓艦改成法艦,標售改成造價)。
(3、)有現役軍人與退役軍人員共同參與。
(4、)均有中間人當白手套(汪傳浦、周陳阿春)。
(5、)由軍法來找替死鬼(尹清楓、紀亦文)。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達20年,因涉重要軍、政要員,故誰都不辦,並互推責任,因此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
吳前檢察長有法不依,有証不辦,明知軍方尚未回文地檢署12項疑點,卻急於結案,致使此一貪瀆數十億的舞弊案石沈大海,並使軍方爾後弊案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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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眷村舞弊非止台北市正義國宅一處,部份整建完的舖面尚須標售,錢要彌補原眷戶自備款的不足,而此款是由國防部統收統支的,也就是全省眷村的整建,原眷戶均可免繳自備款(光正義國宅舖面如標售即可有數十億的收入,但此款卻被貪掉,其它眷村?),以此計算,受害原眷戶上萬戶,貪瀆金額也上百億‧‧‧
此一舞弊集團係由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的高級將領及政戰及軍法人員所組成,所以無人敢管,無法可管...他們不但盜賣舖面還侵佔舖面(查台北市敦化新村有多少高級將領非法分得舖面即知)此弊案為避免涉案之軍法及政戰(眷管)單位查處時球員兼裁判,應另由各聯參(聯一、聯四)及政三、政四組成公正的特別調查委員會,並有社會賢達及眷村代表參與才對,現怎會多次任由涉案單位(眷管處)胡亂答辯?此不有辱了國防部民意信箱的公信力並有包庇之嫌?
此案在國宅處與空總來往的公文,及地檢署的處份書中均明確指出:本案舖面的盜賣是軍方同意並實施的專案‧‧‧軍法雖在十餘年後承認有弊端,但責任卻推到在90年在台中吊死的空軍少校紀亦文身上(另一個尹清楓命案)。
國防部、空總及市府等單位,為做此案以達到貪瀆的目的,不惜偽造上級單位(行政院、內政部)公文,並以主官頭銜(72年參謀總長郝00先生)做案,最後,還把偽造的公文拿到法院告合法的原眷戶,最後並以原眷戶做人頭,申請舖面後再予盜賣。案發後,政戰、軍法兩單位對本身的不公、不義毫無悔改,對受害的袍澤冷酷無情...此與叛亂集團有何異?
國軍的腐敗已經從「根」爛了!
謹呈 國防部長 陳 鈞鑒
陳情人:鄒筑生上 0308
副本:
1、各立委(全省眷村整建,原眷戶自備款差額應全部停繳,已繳者,退回!)
2、市議員(96戶舖面中,市府所分48戶舖面也同時被盜賣!)
3、各新聞媒體(請調查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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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票案」中,東帝士陳由豪所捐近億元給國民黨的政治献金,支票上沒有受捐者國民黨的抬頭,未按正常程序入黨庫,也未要求收据減稅,反而落入當時祕書長宋楚瑜先生的私人帳戶,再進入小孩帳戶洗錢至海外‧‧‧
黨主席李登輝發現被「黑吃黑」後至為震怒,曾在2000年總統大選時,希望透過阿扁揭發此案,但他因不瞭解內情而拒絕,改由國民黨不分區楊姓立委借刀殺人。
陳由豪所捐近億元的政治献金與在76年參與台北市正義國宅中96戶精華舖面有關,涉及此案的人即有李登輝先生在內。
77年,國宅處政風接獲檢舉後,派人調查,發現陳由豪先生屬下的「東雲建設」參與了舖面的盜賣及分配,此項情資也轉報上調查局。
宋楚瑜先生於省主席任內也接獲檢舉,在72年時的省主席及其下屬財政廳,在該年與國防部、內政部、市府等單位共同偽造了行政院、內政部文,將原屬台北市府及軍方對分的96戶舖面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盜賣,宋主席不但包庇本案,且另在省府臨時成立法制外的「廉政委員會」,由其代「政風處」行文,胡說一通‧‧‧
馬總統於法務部長、台北市長及現職期間均接獲同樣檢舉,但他裝著不知,且在前些時日為法務部、國防部背書,謂經過一年調查,他每月親自聽取簡報並做指示後未發現重大貪腐情事,你相信嗎?
興票案中陳由豪的政治献金是盜賣正義國宅舖面中部份贓款,而他違反常理的假捐献真洗錢的手法是讓某人獲得不法利益。
宋楚瑜在「興票案」中是否有罪,前任檢察總長在爭取親民黨委員投同意票時,話講得很白:「興票案」我幫了宋先生大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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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請國防部政三,查處前軍法司長許慶瑲中將,其於空總軍法處長及最高軍事檢察長任內所涉,包庇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等之不法情事,如說明。
依据:為不服國防部2011、03、17日國防部民意信箱回函辦理。
說明:
1、許員於空總軍法處長及最高軍事檢察長任內,所涉嫌包庇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等之不法情事,事証明確,其所偵辦經手的案子(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等)貪瀆金額達百億,受害原眷戶也達萬戶,不想在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查辦其間,其竟提前退伍,並獲頒獎章表揚,實難令人心服。
2、台北地檢署於78年曾函請空總軍法處查處軍方所涉及的12項疑點,迄今未函覆查辦結果,反而把責任推到市府及在台中吊死的空軍少校紀亦文身上,而讓其它涉案人員紛紛退伍以逃避刑責。
3、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中所涉盜賣的96戶舖面,原為原眷戶自費所建,改建完也應由原眷戶優先買回,其多餘舖面也應標售,錢要彌補原眷戶自備款差額,但卻被涉案人員(如文中所訴的政戰、軍法人員),勾結市府,以偽造的公文書詐欺原眷戶,並以原眷戶做人頭申請舖面後再予盜賣。
4、在在91年,國軍最高軍事檢察署曾要求國軍高檢署對軍方所獲得的48戶舖面如何分配?被誰盜賣?誰偽造的公文?進行查處,但迄今無交代!
5、2000年,總統要求國防部清查賣官及有無重大貪瀆案,其竟欺上瞞下,讓總統在全國民眾前失去公信力。
6、其餘說明如后(含電子信)。
謹呈總政戰局
告訴人:鄒筑生上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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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舉78年地檢署檢察官郭宏佑,83年高檢署檢察長吳英昭,98年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鈴玉及同時間的調查局長,軍法局長等人,共同包庇台正市正義國宅舞弊案。
說明:
1、依据98、02、27日北檢玲巨98他850字第12651號函辦理。
2、78年調查局及地檢署郭宏佑檢察官涉案事實:
(1)、77年本人與另一告訴人宋昭餘先生,分別向市府政 風單位及調查局檢舉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由調查局及國防部反情報總隊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當發現本案可能動搖國本後迅即解散,本人發現調查局未依法移送,祗好向市議會議員陳情,希能凍結舖面並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但事後在82年竟發現調查局在78年初已勾結地檢署郭宏佑檢察官,用毫不知情的簫明華女士做調查局移送案的「人頭告訴人」,並同時策劃了「榮星案」,逮捕涉案之白手套周陳阿春市議員,迫使議會休會,以達到「圍魏救趙」的目的。郭檢察官接案後迅即結案,處份不起訴書錯誤百出,簫員年齡、職業均填寫錯誤,處份內容竟是將國宅處75年所偽造的72、06、17日舖面分配會議原文照抄一遍,偽造會議紀錄中「住戶代表」8人全是外人冒充,涉案被告及不當獲利者竟能互做証人,在82年簫員知曉被做人頭後向檢、調提出書面告訴,竟沒結果。此後地檢署、高檢署眾多檢察官及被告,均以此不實的處份書予以引用做為不起訴及逃避刑責之用。
(2)、83年調查局及高檢署檢察長吳英昭涉案事實:
由於軍方及國宅處等單位涉案明確,經本人從78年至83年多次申請再議,高檢署也查覺疑點甚多,在三次發回續辦後,檢察長吳英昭竟不顧事証,引用部份調查局不實的呈報,雖承認行政院、內政部公文不實(舖面並非省府所有),但卻不依法發回續辦,反而枉法處份,將本人第四次再議駁回,事後本人一再檢具書証陳情,他均置之不理。
(3)、98年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鈴玉涉案部份:
一、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市府政風處及政風司多次呈文檢、調(含高檢),但均被吃案(如96、10、11日北檢政字第0960600351號文所附資料光牒內容)。
二、台北地檢署在97、12、25日北檢玲列97他8860字第88194號函告知告訴人狀內涉案人未明,希告訴人能提出補充,在告訴人於98、01、09提出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涉案人員及事証補充說明後,其竟不開庭、不閱卷,以例稿簽結,回函中也無承辦人姓名及電話,毫不負責任。
3、本案應調查未調查部份:
(1)、行政院、內政部等單位,在72年所偽造做案之公文,均表示舖面為省府所有,要公開標售,錢歸省府。但在本人檢据提出告訴後,省府、軍法、高檢均表示舖面並非省府所有,而是依整建協議書規定,由軍方與市府對分,且原眷戶原有舖面者有優先承購權,可是事後合法的原眷戶卻變成了人頭...而行政院與內政部公文到底是誰偽造?軍法、司法有志一同,都不調查。
(2)、在78年台北地檢署去函空總軍法處,請其協查軍方 涉案部份,以釐清疑點‧並利偵辦國宅處等涉案人員,但軍法因也有人涉案,故12項疑點迄今未函覆地檢,而地檢也不追查續辦,與軍法沆瀣一氣,互推責任(軍法:國宅處盜賣。司法:軍方盜賣。)並借機互相吃案。
(3)、本案涉及貪瀆數十億元,近百戶忠孝東路三段精華舖面被盜賣,且眾多高級將領及當時之政要涉案(含李O輝先生、郝O村先生、林O港先生、許O德先生等人),依法應交由特偵組偵辦,但法務部及特偵組均不依法行政,卻交由台北地檢署惡搞 吃案打混,也應一 併調查失職人員。
(4)、廿年來,軍、司法同一事証卻處份相反,法務部也不主動出面協調,任由法紀荒廢,正義不彰,歷任法務部長(含軍法局長)均有檢討之處。
謹呈
法務部
最高檢察署
高檢署
台北地檢署
軍法局
監察院
告訴人:鄒筑生上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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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不服貴署98、06、04日國高等檢字第0980000978號文所函覆內容與事証不符,請查照。
說明:
1、告訴人在98、05、04日分別以掛號信(內附涉案資料及人員光牒一份),分別寄送國防部及法務部,為何貴署故意不提及已收到該書証?
2、正義國宅原眷戶自有舖面係在50年底,忠孝東路開通時,原舍臨街眷舍被拆除一半,眷戶無法居住,故由空總派人 設計兩層樓之舖面住家,由眷戶自費所興建。
3、眷村整建,眷戶買回原自有之舖面依法有据,但涉案人卻為貪圖不法利益,偽造了原眷戶切結書、眷籍卡、行政院、內政部公文,及台北市政府及空總之整建協議書,將原屬市府及軍方原眷戶的舖面,偽造成省府所有,並對原眷戶詐欺、設限,如要買回舖面,要用「標售價」,且要有「營業執照」才行,以達其貪瀆的目的。
4、對被詐欺而不肯搬遷的眷戶,由空總軍法、總務及眷管及自治會等單位組成拆遷小組,對其疏處、協商及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5、在整個做案過程中,軍法均全程參與(71年疏處及以偽造文書將眷戶移送法院並強制執行搬遷之軍法官連兆宗,75年參與和市府共同盜賣原眷戶舖面之軍法官江一龍,77年迄今包庇本案之軍法官郭清高、林武震、蕭明雄等多人。)
6、72年,被軍法移送法院之宋廣運、宋昭餘父字,發現軍方所移送的文件(切結書、眷籍卡等)均為偽造後,曾對涉案人提出告訴,但空總軍法處並未偵辦。
7、從78年地檢署給空總軍法處請其協查之軍方涉案12項疑點中,即可看出軍方偽造文書之不法手段,及原眷戶被詐欺及被做人頭盜賣舖面的事証及過程,軍法迄今都未依法偵辦。
8、在91年,國軍最高軍事檢察署曾要求國軍高檢署對軍方所獲得的48戶舖面如何分配?被誰盜賣?誰偽造的公文?進行查處,但迄今無交代!
9、眷村整建舞弊非止正義國宅一處,迄今受害原眷戶已達上萬戶,金額近百億元,其中獲不法利益者尚包括眾多軍、政要員,軍法是知法玩法,執法犯法,所謂嚴肅軍中紀律,維護主官威信,確保官兵權益原來全是假的。
10、軍法涉案甚深,又不能自清清人,何不主動將全案交「持偵組」偵辦?
狀呈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
法務部最高檢察署特偵組
告訴人:鄒筑生上 0609
鄒筑生 先生您好:
一、台端100年2月2日致總統府民意信箱及100年2月4日、100年2月8日致本部部長民意信箱等電子郵件敬悉。
二、所陳渠等亦涉及臺北市正義國宅弊案乙節,請逕檢附具體違法事證,向管轄軍、司法機關提告。
國防部軍法司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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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E-Mail函
(正本收受者-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副本收受者- 鄒筑生 先生)
主旨:檢送 鄒筑生 先生於100年3月17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1份,請參處。
法務部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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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筑生 :您好!
您所反映的事項,我們非常關心與重視,所以已將來信移請權責機關 監察院; 處理,並由該機關直接回覆給您,敬請靜待處理結果。
總統府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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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改問題 立委盼王金平助解決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20日電)高雄市鳳山區眷村民眾今天舉行「鳳山區眷村改建自救會說明會」達成共識,敦請立法院長王金平共同協助要求行政院及國防部,早日解決眷改問題。
這項說明會由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玲君、高雄市議員劉德林主持。
江玲君表示,鳳山區9個眷村民國94年認證時有1446戶選擇房屋,眷改基地97年發包動工,國防部卻以原物料調漲為由,將眷戶自備款由認證時的新台幣30萬元調漲到110多萬元,相當不合理,將要求行政院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支付差額,讓榮民可順利入住新屋。
她說,民間買預售屋也不能因原物料價格變動而片面更改屋價,但國防部卻要調漲眷戶自備款,相當不合理。全國都有眷改問題,行政院應儘速檢討修改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相關辦法,早日解決眷改問題。
江玲君表示,將敦請王金平共同向行政院及國防部爭取,如果再無下文,不排除與民眾北上陳情,為眷戶爭取公平合理的居住權。
劉德林說,鳳山眷村戶數龐大,且多是經濟能力欠佳的80、90歲榮民,在舊眷舍被拆、新眷舍又住不起情況下,無非要逼這些長輩流落街頭,也失去當初訂定眷改條例照顧榮民、榮眷的美意。如今交屋在即,希望儘速得到政府具體正面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