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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投稿
苗栗縣健康城市「無菸候選人選舉服務處」請您共同參與 !
2011年12月04日

為打造無菸環境協助候選人建立優質新形象,落實菸害防制法,請各候選人加強配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化阻力為助力並減少執行稽查的困擾,由被動管理為主動積極自主管理,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呼籲各候選人選舉服務處,配合菸害防制法,勿提供菸品與吸菸相關器物,請熱心關心選情民眾與工作人員不要在選舉事務所吸菸,以營造政府、候選人、工作人員、選民4贏的優質無菸候選人選舉服務處。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局長羅財樟表示: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已於96年7月11日正式公布,於98年1月11日正式施行,選舉事務所屬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必須全面禁菸,苗栗縣衛生局呼籲所有的選舉事務所應落實菸害防制法,於選舉事務所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室內不得提供與吸菸相關物品,共同打造清新無菸害的候選人選舉服務處,以提昇工作人員健康,增進工作效率,以增進候選人健康元素,建立更清新、更溫馨的優質政治領袖氣質,建立候選人新形象。 
  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菸,不得設置室內吸菸室,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一萬元罰鍰;另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菸灰缸、菸品、打火機),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五萬元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各候選人選舉服務處應提早因應及落實,進一步保障民眾健康,免受二手菸的危害。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為積極打造無菸環境,建構健康城市達到「樂居山城,活力苗栗」的境界,化阻力為助力協助各候選人做好自主管理,以降低稽查人力困窘的衝擊,畢竟建立優質候選人新形象亟需全民共識,更需全民共同努力,尤其是菸害防制是一項龐大公共衛生工程,非單一衛生單位能畢竟其功,因此積極教育訓練民眾,協助推動無菸環境,無菸候選人選舉服務處也是廣義職場也是無菸社區的一環,照顧工作人員的健康與前來關心選情民眾及符合菸害防制法對於工作場所禁菸的新規定,也是各候選人的責任。畢竟候選人形象就是品質的代名詞,無菸候選人選舉服務處更是候選人形象代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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